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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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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考试报名时填报的考点进行山西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文中所提到的相关资料,由于审查不合格将无法参加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因此唯学网小编提醒广大考生须谨慎对待,切勿遗漏重要信息,具体事宜如下:

1、初审部门资格初审

报考山西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的人员于7月17日至7月23日,持本人签字确认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由报考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新考生(含首次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的资料有 “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同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续考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的资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2011或2012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通知单。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查

各初审部门将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审查人需签字),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报送的资料有报送函一份;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山西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初审部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材料的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为保证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初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省厅报送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7月29日:太原、大同、运城

7月30日:朔州、吕梁、忻州、阳泉

7月31日:临汾、晋中、晋城、长治

山西省厅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初审部门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有关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如报考人员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初审部门应在本部门接收终审通知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考人员的申述说明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厅。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申述。

考生如若获知其他关于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所有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唯学网小编会在第一时间为考生发布相关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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