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太原的实际情况,现太原财政厅决定对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补审。此次补审针对未在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此次太原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补审须持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会计类证书查询—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白底照片一张(若没有留存电子版的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证书查询系统获取)。
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
咨询电话:4660349 4129477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附件: 附件 [大小:28.50 KB 下载: 次] 点击下载文件: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xls
以上是对2015太原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补审通知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职称考试的信息请关注唯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