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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天使 |
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中学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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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中学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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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
回答于:2013/1/21 1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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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今年上海市将在2011年杨浦、宝山嘉定“3区5镇”开展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各区县及相关街镇。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崇明7个区县在全区县范围内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10个区县在部分街镇试行(试行范围详见沪教委基〔2012〕13号文)。 列入试点街镇范围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须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在入学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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